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29
【问题】公司支付招聘费用,由于无法取得发票,借方记入了其他应收款,一直未取得发票,这笔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该如何清理?
【回答】公司实际发生了这笔招聘费用,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没有发票并不影响这笔业务的实际发生,只是税务上不认可这笔业务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这种没有取得发票的业务,应凭支付凭证、收据、合同协议等做如下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招聘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做了以上调整分录后,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就平了。由于这笔费用没有取得发票,税务上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把这笔费用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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