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6-08
【问题】在2010年5月买了一辆1.6L排量的轿车,2024年4月26日这辆车报废了,然后我买了辆新能源汽车,上牌也上好了,想问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汽车以旧换新的国家政策补贴吗?
【回答】根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第一条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因此,您可以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补贴金额为1万元。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