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资讯 - 财经法规 - 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

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明确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明确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法规链接: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