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4-09-30 20:55:17 来源: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辽阳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24-03-07 07:13:00 来源:辽阳市财政局按照《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的形势和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就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区税务师行业税务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4-01-21 16:26:5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时间:2023-12-17 07:45:48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202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请尚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加快学习进度。
时间:2023-11-29 07:32:09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时间:2023-05-06 07:11:22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时间:2023-01-01 17:51:15 来源:财政部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时间:2022-12-20 21:22:57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近期关于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问题比较多,上海市财政局解答了考生关于继续教育相关问题的疑问,以下为问答详情:
时间:2022-12-20 21:13:34 来源:咸林会计网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时间:2022-04-28 07:47:47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