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实务 - 个人所得税 -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个税申报 税务局有明确回复!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个税申报 税务局有明确回复!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7-22


问题内容: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答复: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