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7-15
咸林会计网讯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7家企事业单位列入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要求,结合《北京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京财监督〔2023〕654号)及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选取行政事业单位对其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及下属单位。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编制及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决算编报及账表一致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检查对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推动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监督,选择我市重点企业对其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及下属单位。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同时关注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制作和填制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和变更的合法性,会计电算化工作及其生成资料的合法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销毁的合法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检查对象: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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