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7-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主要有哪些资料需要留存?财务请转发给全体员工!
1. 子女教育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2. 继续教育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3. 住房贷款信息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4. 住房租金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5. 赡养老人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6. 婴幼儿照护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7. 大病医疗
需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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