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求是》杂志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9-17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顺应人民群众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要求,党史学习教育要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贯彻落实好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落细,就是最好地为群众办实事。税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时代之需、民心所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力提升了税收治理效能。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新期待相比,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的税收征管仍有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并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都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作出部署。税收征管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拓展,由“征税为主”向“税费皆重”转变,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有13亿之多,税收工作更广泛深入地融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好《意见》集成推出的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必将有力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加快税收现代化步伐,为税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税务部门离市场主体最近,为老百姓服务最直接,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政府部门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执法部门在权益维护、服务供给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通过贯彻落实《意见》,特别是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把执法和监管寓于服务之中,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必将进一步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确立了以“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并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伴随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也进入新发展阶段。税务部门承担的组织税费收入、推进税制改革等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市场主体经营方式、组织方式等发生变化,对现有的税费服务、征管模式、技术手段等带来巨大冲击乃至革命性变化,持续深入“干好税务”面临很大挑战。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税务干部“数量”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还需要不断推进,税务部门持续深入“带好队伍”同样面临艰巨任务。《意见》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及其带来的组织变革、流程再造、岗责重塑以及建设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等作出系列部署,确立了“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必将有力推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三个突出特点
“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更加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系统贯通的合成理念,更加突出对标国际一流,彰显了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鲜明导向,展现了浓厚的时代气息。
坚持提升站位,把服务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必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与支持。一是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是推动发票载体的电子化,更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不仅有利于节约纸张和促进环保,更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并加快推进相应的社会化协同,将彰显其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多重效能。二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将加快推进,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让纳税人缴费人不论身在何方,都能更简单、更便捷、更经济地办理税费业务,助力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三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的主线,必将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坚持系统观念,把强化合成理念贯穿始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已经历两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围绕国税地税“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围绕国税地税“合并”,初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将使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继“合作”、“合并”之后,迎来第三次以“合成”为特征的大变革,核心是更加突出发挥现代科技和数据赋能的倍增效应,推进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性融通,党务、政务、业务工作的多维度联通,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信息技术、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贯通,实现以“合”促“成”的化学反应和管理效果。
坚持全球视野,把对标国际一流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2020年12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召开第十三届税收征管论坛(FTA)线上会议,提出以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3.0,描绘了税收征管的未来蓝图。目前,该税收征管3.0仍处于研究讨论阶段,FTA希望2030年前促成其落地实施。我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仅顺应了这一国际最新动向,而且明确了我国在2025年之前实现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时间表、路线图,比税收征管3.0部署还要早、步子还要快、措施还要全,有些还属我国独创。
三、紧扣三大变革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意见》提出的6个方面24项重点改革事项,将有力推动税收征管的技术变革、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其中,技术变革是牵引和驱动,业务变革是重点和关键,组织变革是支撑和保障。
着力推进税收征管技术变革。“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全面上线金税三期工程,持续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插上了“金色翅膀”,但仍存在信息系统整合不够、数据共享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将坚持科技创新和深化大数据应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把税收现代化的“金色翅膀”进一步打造成“金质翅膀”。
建设统一信息平台。平台是数据存储的载体,只有平台统一才能标准统一,才能有效聚集数据。智慧税务将建成新型纳税人端服务平台、税务人端工作平台、决策人端指挥平台,形成国内外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
汇聚共享各方数据。数据量越大,质效越好。智慧税务将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逐步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从而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
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智慧税务将如同一个拥有数据生命的“智慧人”,能够及时感知各方需求并自动灵敏地作出反应,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为税务人提供自主推送任务、自控监督履责、自动考核考评的管理手段,为决策者提供微观、中观、宏观经济运行研判参考和决策支持。
比如,智慧税务将通过“算法”准确识别个性化需求并精准提供优质服务,就像在网上买了一双鞋,系统就自动推送袜子信息一样,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信息系统了解某一方面的税收政策,系统就可以向其推送与之相关的政策及操作信息。再如,智慧税务可进行同一企业税种费种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以及同类同规模企业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数据既能以最小颗粒度像串珍珠一样自动灵活组合,又能以最大精细度像切钻石一样多维度折射光彩,从而为及时有效加强管理、改进服务、辅助决策提供支持。
深入推进税收征管业务变革。技术变革必然带来业务流程变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征管模式的转变、征管效能的提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深入推进并完善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四个新体系”建设。
推进精确执法,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税务部门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税务执法关系群众对法治和公平的信心,关系政府公信力。“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但仍存在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确度不够等问题。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更加突出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更加突出积极探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让税务执法更显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比如,探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发生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今年上半年,税务总局公布了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后续还将根据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推行精细服务,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永远在路上,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多获得感始终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动因和追求。“十三五”时期,税务总局连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精简50%以上的报送资料、25%以上的纸质表证单书。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机制,95%以上的税收优惠事项实现“免备案”,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比如,为支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延续实施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市场主体符合享受优惠条件,即可自主享受。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纳税指标排名不断上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得分逐年稳步上升。但仍存在税费服务便利度、精细化不够等问题。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到2023年将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首先,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转变,在持续优化线下服务的同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推动纳税人缴费人报送的资料越来越薄,网上办事越来越简,办理时间越来越短。其次,从共性服务为主向注重个性服务转变,在做好共性服务的同时,精准提供个性化服务,让税费服务更有感更入心。再次,从注重程序性服务向更加注重权益性服务转变,在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等程序性服务的同时,及时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诉求、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等,不断提高权益性服务的水平。
实施精准监管,建成税务监管新体系。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税务部门必须创新监管方式,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管出公平、管出质效。“十三五”时期,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建立,但仍存在一些领域监管不到位或不适当等问题。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一方面,更加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充分运用风险分析和信用评价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另一方面,更加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严厉惩治偷逃税等行为,进一步让守法者感受公平正义、对违法者保持高压震慑。
拓展精诚共治,建成税收共治新体系。税收关乎千家万户,税收发展靠大家。“十三五”时期的税收共治,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中拓展,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提升,在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中深化,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又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仍存在税收共治合力、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将不断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税收共治新体系,并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需要,积极提供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服务,既凝聚税收共治合力,又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同时,还将通过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制定、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等,为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贡献中国力量,让中国税务的“朋友圈”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强,“话语权”越来越大。
积极推进税收征管组织变革。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税务干部队伍大约占整个公务员队伍的1/11,带好队伍是各级税务局党委的重要职责。“十三五”时期,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税务部门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有效应对了机构合并由“并身”到“瘦身”再到“健身”的考验,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良好效应日益彰显,但仍存在纵向层级间和横向部门间职能不够优化、岗责不够完善等问题。智慧税务的建设必将带来和驱动一系列组织、流程、岗责的优化调整再造,通过实施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强身”计划,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岗责体系更优。一方面,通过强化市、县级税务局在日常性服务、税费事项办理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的职责,适当上移全局性、复杂性服务和管理职责,逐步做优税务总局、做强省级税务局、做精市级税务局、做实县级税务局。另一方面,横向优化党务、政务、业务之间以及征管、纳服、稽查等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人力资源适当向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外部稽查、内部督审等领域倾斜。
队伍能力更强。在高质量建设和应用“学习兴税”平台,促进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领军人才和各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务干部队伍。
内控考评更严。在实现税务执法、税费服务与监管行为全过程记录和数字化智能归集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实施自动化考评,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促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智慧税务将风险防控等措施内嵌到信息系统中,实现全过程自动化内控,真正实现对风险的闭环管理,尽可能防范于早、防范于小、防范于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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