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级会计师 - 每日一练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回赎标的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回赎标的物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5

【单选题】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知情的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不当处分,甲取回电脑后,若乙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甲不能将电脑再出售 


【答案】D


【解析】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价格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出卖所得价款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应当返还买受人;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清偿。选项D表述错误。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学林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热点资讯

更多
  • 中华会计网校
  • 会计新手入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