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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买卖合同标的物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6-03

【单选题】老侯和老赵签订一份买卖啤酒的合同,双方约定老侯于4月1日到老赵的仓库提货,但由于老侯出差直到4月15日归来,于当日去仓库提货,发现该啤酒因管理不善全部打碎,因老赵未在老侯的啤酒上加盖标记并通知老侯,下列关于风险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因老侯未按约定提货,老侯承担毁损灭失风险  


B、因老赵未加盖标记并通知老侯,老赵承担毁损灭失风险  


C、老侯和老赵共同承担风险  


D、老侯和老赵均不承担风险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题目中啤酒是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故毁损灭失风险由老赵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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