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2-11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管理办法(试行)》(津税协发[2020]6号)和《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 (津税协发[2020]7号)的规定,收取2021年度会员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1、单位会员会费:对单位会员会费继续进行减免,即,年度业务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含)的,按50万元定额交纳;年度业务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0.5%计算交纳。
2、个人会员会费:在单位会员专职工作的个人会员会费按每人每年700元交纳。
二、会费交纳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月底。
三、具体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在交纳单位会员会费时,需提交2021年12月份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收入核算,按时完成交费任务。
四、会费交纳方式:会费以汇款方式交纳,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事务所名称及会费(单位会费、个人会费)字样,汇款后请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开户名称: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华谊支行
帐号:8111401013300584378
五、电子会费收据将由市税协开具后发送至各税务师事务的QQ群或微信群联系人,由各税务师事务所自行打印纸质票据。
联系电话:2311.3181
联系人:梁红英
2022年2月7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