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11
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老公司该如何缴足认缴出资,之前一直没有正式的文件,7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第二条对于老公司缴足认缴出资的期限进行了明确: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这样就对老公司区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剩余认缴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之前的,无需进行调整。
第二种是剩余认缴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之后的,应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修改公司章程,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为2032年6月30日之前。
12月26日1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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