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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1-06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11月2日公布:《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慎重研究决定,延期举行部分地区和考点原定于11月13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地区包括: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青海省、北京市、山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因考试延期给各位应试人员和考点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考试具体安排将视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请各位应试人员密切关注中税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告,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了解考试信息,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1月5日公布:《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补充公告》


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补充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21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各地防疫要求,继《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后,现决定延期举行以下地区原定于11月13日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河北省;

二、重庆市;

三、江西省;

四、四川省;

五、贵州省;

六、陕西省;

七、河南省;

八、江苏省常州市、苏州市、宿迁市、淮安市、盐城市、连云港市;

九、浙江省嘉兴市;

十、山东省日照市。


上述地区的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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