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1-06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11月2日公布:《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慎重研究决定,延期举行部分地区和考点原定于11月13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地区包括: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青海省、北京市、山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因考试延期给各位应试人员和考点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考试具体安排将视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请各位应试人员密切关注中税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告,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了解考试信息,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1月5日公布:《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补充公告》
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补充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21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各地防疫要求,继《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后,现决定延期举行以下地区原定于11月13日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河北省;
二、重庆市;
三、江西省;
四、四川省;
五、贵州省;
六、陕西省;
七、河南省;
八、江苏省常州市、苏州市、宿迁市、淮安市、盐城市、连云港市;
九、浙江省嘉兴市;
十、山东省日照市。
上述地区的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