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2-17
在我们日常工作、经营公司的时候,有时会需要签订个人股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等合同,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那么要如何进行申报呢?别着急,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来了解一些关于个人申报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吧。
印花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来看,作为自然人,应当向合同签订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同时要注意的两点,一是个人申报印花税若为按次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需要在书立凭证的15日内完成申报,如果超期会产生滞纳金。二是个人也同样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计算税款时不要忘记哦。
那么,如何能够方便的进行自然人印花税申报呢?就让我们来看看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印花税吧。
1. 申报主体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自然人业务的电子税务局。
通过选择扫码人脸识别、税务app扫码、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短信验证码中任一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2. 登录后,通过【套餐业务】——【税(费)种综合申报套餐】模块进入。
3. 选择【行政区划】与【街道乡镇】后点击【印花税】行次【税源采集】。
注意:根据印花税法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请根据应税凭证书立情况准确选择行政区划和街道乡镇,此两个选项将影响印花税的征收税务机关。
4. 跳转后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页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采集本次申报信息。
确认基本信息后点击【增加】跳转税源明细录入页面。
注意:税源信息明细录入页面上【应税凭证编号】是选填项目。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该编号是纳税人自行对凭证的编号,方便纳税人对书立凭证的管理,无编号可不填写。【应税凭证税务编号】是印花税的税源编号,由税务征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填写税源明细信息,(标*为必填内容)。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
5. 点击【返回】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6. 勾选需申报的税种并点击【下一步】。
7.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即申报完成。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