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27
关于领取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全市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考生:
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考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已到协会,根据中评协〔2023〕22号文件,考试合格人员请到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508室)领取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应当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二)免试初审合格人员还应携带免试申请证书原件:
1、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请免试的,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批准文件进行审核;
2、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申请免试的,携带全科合格证或会员证进行审核。
报名考试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大学生,经考试合格后还不能如期提供报名简章规定学历(学位)的考生,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暂由各市评协妥善保存)。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9388140。
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2月5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