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07
中评协关于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202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将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下发各地方协会。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协会负责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免试初审合格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免试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
三、各地方协会应对考试合格人员学历证书及相应免试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学历证书及相应免试证明材料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四、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请各地方协会做好证书保管工作。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1月28日
12月26日19:30-21:00
12月11日19:30-21:00
12月05日19:30-21:00